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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简讯】说说“weibo”牌微博的注册未遂和新浪的痛

来源:中细软作者:李梅梅2016-08-26 09:55:5662262

【知产大事】 G20创新竞争力黄皮书:美英日居前三 中国第九 8月25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杂志社、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

【知产大事】

G20创新竞争力黄皮书:美英日居前三 中国第九

8月25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杂志社、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中智科学技术评价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等单位联合发布《G20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15~2016)》。报告显示,美国、英国、日本位列G20成员的前三甲,其中中国在G20中排名第9位,这是G20集团中唯一进入前十名的一个发展中国家。

环球唱片苹果终止独家协议

威锋网8月25日消息,环球唱片已经终止了旗下艺人和流媒体音乐服务 Apple Music 以及 Tidal 签署的独家协议。一直以来,Apple Music 都通过独家发布歌手的新专辑来吸引更多的付费用户。对于苹果公司来说,环球唱片的这项决定可能会对 Apple Music 的战略造成严重的打击。

迪士尼新专利或让激光剑变成现实

近日,迪士尼公司在美国提交了一件名为“受众互动投影系统”的专利申请,这项新技术或将使电影《星球大战》中的激光剑成为现实。该专利申请文件显示,人造激光剑上装有LED灯,可以向无人机发射红外线,用户可使用该人造激光剑与无人机进行互动。当LED灯开启时,无人机中内置的可见光感应器就会捕捉到明亮区域的影像,随后无人机中内置的光源发射装置也会向人造激光剑所在的位置发射光线,由此产生用光剑抵御激光束的景像。由于人造激光剑上的多个LED灯可在不同的时间点按顺序依次被激活,用户在移动过程中就可体会身临其境的感觉。

豆瓣进军影视业探索内容变现之路

8月22日,豆瓣创始人阿北在内部信中宣布将成立豆瓣影业,通过选择好的豆瓣阅读小说,组织编剧、导演和主创并参与后续电影的投资和开发。在这之前,豆瓣已有过内容影视化的经历。《失恋33天》最早脱胎于鲍鲸鲸在豆瓣上连载的《小说,或是指南》;爱奇艺网剧《我的朋友陈白露小姐》孵化自作者海棠早年间在豆瓣上发表的一篇日志。

历经四年!魅族终拿下mBack专利

魅族曾发明过多项特殊的设计,如SmartBar工具栏、mBack轻触返回、mTouch指纹识别、mCharge快速充电等等,在放弃小圆点之后,mBack肩负起了魅族手机操控的大旗,但随后被不少手机厂商所借鉴,魅族也蹭与努比亚、360有所纠纷。魅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最新专利公布公告,魅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12年6月28日申请的“用户设备及其操作控制方法”专利已经获批,专利编号2012800726455,类别为“发明专利”,该专利的发明人是黄秀章,即魅族创始人兼CEO黄章。

 

【侵权大事】

红星遭网络侵权获赔10万

因微信公众号“酒业家”发表了涉及红星公司的评论文章,其中包含大量不实负面信息和误导性言论。为此红星公司将该公众号及“酒业家”网站运营者北京酒家世纪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怀柔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赔偿红星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并在公众号道歉。据了解,这也是本市首例判决在微信公众号声明致歉的案例。

灯影牛肉引发商标侵权纠纷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8月25日消息,因达州市宏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在售卖其牛肉产品时标注了“灯影牛肉丝”和“灯影牛肉”等字样,四川百年灯影牛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并索赔500万余元。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百年灯影公司诉称,其于2012年3月受让取得了第141529号“灯影”文字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9类牛肉等商品上,并持续在牛肉预包装商品上使用了“灯影”商标。宏隆公司则认为,“灯影牛肉”已是商品的通用名称,自己在商品上合理使用“灯影牛肉”字样不构成商标侵权。灯影牛肉是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其传承情况,是先有灯影牛肉产品,后来才有的‘灯影’商标。

新浪微博注册“weibo”商标终审被驳回

2010年12月28日,新浪申请的35类(在线广告)的“微博”商标与9类(计算机程序)、38类(通讯服务)、41类(电子出版物)、42类(软件设计)的“围脖”商标获得通过,而38类与41类的“微博”商标被驳回。3天后的2010年12月31日,新浪又再接再厉申请注册第9、16、35、38、41、42六类的“weibo”商标。此后“weibo”商标申请类别范围还在扩大,比如2004年4月在45类(服务)提出申请。此次最终驳回的是2012年提出的第35和38类的申请,而在第45类等类别已经获得注册。北京高院终审认为,在实际的市场经营活动中,存在腾讯微博、央视微博等多种微博服务,上述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经营活动中,不仅将汉字“微博”作为产品名称,也会将“weibo”作为产品名称进行标注。被异议商标直接表示了服务的特点,不具有区分服务来源的功能,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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