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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之峰”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来源:中国经济网作者:商标客整理2015-02-10 09:54:506537

为保护业之峰在家装市场(室内装璜服务)的商标专用权;为打击家装市场中混淆视听的仿冒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北京业之峰诺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从2011年开始至今,对已注册商标中,

为保护“业之峰”在家装市场(室内装璜服务)的商标专用权;为打击家装市场中混淆视听的仿冒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北京业之峰诺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从2011年开始至今,对已注册商标中,抄袭、摹仿 “业之峰”商标的侵权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法律行动。

北京业之峰诺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撤销了他人在“灯具”等商品上抢注的“业之峰”商标;成功撤销了他人在“家具”等商品上抢注的“业之峰”商标;成功撤销了他人在“水暖器材”等商品上抢注的“业之峰”商标;成功撤销了他人在“室内装饰设计”等服务项目上抢注的“业之峰”商标。

同时,在上述法律案件中,北京业之峰诺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业之峰”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北京业之峰诺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业之峰”商标维权行动,取得了优异成果,再次用法律事实证明“业之峰”商标是当之无愧的市场名牌。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业之峰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维护工作、主动净化市场环境,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获得物有所值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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