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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靖江开全国首张网店商标侵权罚单

来源:未知作者:李晶2012-02-17 10:37:296489

日前,靖江工商局对一起网上销售涉嫌商标侵权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店主张某被处罚款5万元。据了解,这也是该市对网店涉嫌 商标 侵权开出的首张罚单。 2011年11月25日,靖江工商局城

日前,靖江工商局对一起网上销售涉嫌商标侵权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店主张某被处罚款5万元。据了解,这也是该市对网店涉嫌商标侵权开出的首张罚单。

2011年11月25日,靖江工商局城南分局接到举报,靖江一家食品公司从外地购进食品,装入印有自己公司名称的包装袋对外销售。执法人员当即来到该公司调查。调查发现,张某在靖江设立了一家食品公司,随后以公司的名义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食品销售旗舰店。2011年3月,张某分批以每斤30元的价格购进宁波一家企业生产的香芋条16箱,共计160公斤,买回来后,张某为了推广自己的网站品牌,没有再使用原生产厂家的注册商标,而是换成自己公司的名称及注册商标的包装袋进行分装,重新分装了946袋,分装后的规格为125克/袋,然后以“太空香芋条—香芋脆”的名称在网上销售。

张某还从青岛一家食品公司以每斤41.63元的价格购进风琴鱿鱼42箱,共计210公斤,改头换面分装了1027袋,分装后每袋200克,以炭烤—黄金风琴鱿鱼的品名在网上销售。据介绍,两种食品货值共计2.75万元。至调查时,张某已销售自行分装的香芋条941袋、风琴鱿鱼1024袋,销售款2.74万元。工商部门扣押了未销售的香芋条5袋、风琴鱿鱼3袋。

工商部门认为,张某“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工商部门表示,现在不少商户热衷开网店,但在网上开店要遵纪守法,切莫为了追求利益而忽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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